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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機制發展現狀及未來趨勢之分析
首先,幫助發達國家以低成本實現其減排目標。據國際著名咨詢機構麥肯錫的有關分析,發達國家自身減排1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成本高達100美元至500美元,而通過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只需8美元至15美元。據此測算,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已為發達國家節約減排成本420億美元至2440億美元。 其次,為發展中國家的低碳發展提供了一定資金支持。據測算,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實施以來為發展中國家帶來的直接收入近50億美元。同時,通過項目的開發、建設和運行等,間接撬動的融資資金達數百億美元,促進了發展中國家的低碳發展。 再其次,為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了新理念。清潔發展機制有效地把環境保護活動市場化,為發展中國家探索如何借助市場手段解決其他環境問題提供了新思路和實踐參考。同時,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聯合國的有關規則行事、與國際機構合作,學到了國際上先進的理念和管理經驗,提升了管理水平。 多重因素制約清潔發展機制未來發展 未來政策的不確定性是制約清潔發展機制發展的最主要因素。《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2008年至2012年)已接近尾聲,但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未來發展路線以及清潔發展機制的未來出路遲遲未能確定,這嚴重阻礙了各方開發項目的積極性。 另外,歐盟環境委員會在2011年1月已決定,自2013年起禁用工業廢氣類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量。這對現有清潔發展機制格局無疑帶來了一次強烈“地震”,增加了其未來發展的變數。但是,在《坎昆協議》中,各締約方承諾在《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和第二承諾期之間不斷檔,同意基于現有的市場機制培育更多的市場手段,并對清潔發展機制的進一步改革提出明確要求,這又為清潔發展機制的未來發展帶來一線曙光。 清潔發展機制的發展速度較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需求仍相距甚遠。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球獲得核證減排量簽發的項目只有845個,僅占全球注冊項目總數的31.2%。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有: 第一,清潔發展機制方法學適用面窄,更新頻繁。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球已批準使用的方法學共175個,但只有90個被已注冊項目使用,而使用次數超過10次的僅26個;部分方法學自發布以來已頻繁更新十幾版。第二,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效率低下及指定經營實體的能力嚴重不足,造成項目實施的用時大幅增加。經統計,項目從注冊成功到獲得核證減排量簽發的平均用時,已由2005年年底的158天激增至2010年年底的738天;某一減排量核征期結束到該筆核證減排量獲得簽發的平均用時,也由2005年年底的228天增加到2010年下半年的367天。第三,清潔發展機制仍缺乏透明性,相關規定的眾多環節為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留有過多的量裁權。 完善清潔發展機制給力未來 從《坎昆協議》中可以看到,未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市場機制仍將以清潔發展機制為藍本。為此,需要進一步完善該機制,以便更好地發揮它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作用。 堅持《京都議定書》的現有機制,確保政策的穩定性。在未來氣候變化談判中,應全面堅持《京都議定書》精神,保證未來推出的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減排的合作機制與清潔發展機制合理銜接,以維護各利益相關方的利益及其對國際社會歷經多年努力建立起來的碳市場的信心。同時,通過南南合作,將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發展較好國家的經驗傳授給其他發展中國家,并為后者提供資金支持。 完善清潔發展機制規則,提高工作效率。應嚴格按照《坎昆協議》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清潔發展機制規則,優化流程,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各方工作效率,解決項目等待時間長的問題。 |